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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生工作的通知
  • 来源: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发表日期:2022-09-15
  • 阅读次数:
  • 作者:
  • 编辑:吕培瑶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办法》相关规定(详见http://gs.ccnu.edu.cn/info/1075/7935.htm),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教育部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有较强的研究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培养潜质;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在参加复试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供审查:

1.《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学生证、身份证、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和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本科成绩单原件一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其它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复印件一份。

上述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工作安排

(一)推免生预报名

申请人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2023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选定报名专业和方向。

20229月14-9月22日,申请人登录“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grd.ccnu.edu.cn/student)进行预报名,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并上传《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版)。

特别说明:“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仅为服务我校推免生招生工作的辅助系统,主要用于前期征集报考志愿信息。按照教育部要求,所有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否则无效。

(二)提交材料

9月2224时前推免生向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

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上传“推免生预报名”系统(请按照材料顺序标号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

纸质版材料邮寄请使用EMS或者顺丰进行邮寄。只需邮寄纸质版《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表》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华中师范大学田家炳楼412办公室,收件人:甘老师,联系电话:13419511051邮编:430070

完成预报名同学请加入QQ群(群号:145176459)并发送“2023推免生+姓名”进行实名认证。进群后修改备注:推免专业+姓名。

资格审核

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对学院不同类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复试

此次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拟选定腾讯会议作为相应工具。复试时间初步定为9月24日。

采取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综合能力素质和外语听说能力。综合面试采取随机抽题、线上作答、集中评议、量化打分等方式进行。专家组根据考生面试情况,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给出考生综合面试成绩。

复试内容包含:综合能力40%(含学术潜质、表述能力、目标方向、心理素质等),专业知识测试4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

(五)复试录取

1.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分专业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之后,各招生单位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分别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不再发放纸质接收函,未完成确认的推免生我校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推免生在“全国推免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不得随意更改。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监督检查工作

复试工作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本院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或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咨询联系人:甘老师  咨询电话:027-67863901

申诉联系人:苏老师  申诉电话:027-67868322

申诉邮箱:1172388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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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月14

审读人:雷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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