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19〕125号)以及各校级社会类奖助学金相关管理章程,现启动2021年校级社会类奖学金(部分)的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一学年无违纪违规现象,无恶意拖欠学费等不良记录;
(三)上一学年无挂科 (四)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二、具体奖项及申报条件
(一)朱友军奖学金
1.面向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
2.奖项设置及名额:10000元/人,共奖励8人(其中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1人,文学院3人),我院有本科生差额推荐名额1个。
3.申报条件:成绩优秀,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二)桂苑之歌爱心公益奖学金
1.奖项设置与名额: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名额共10人,我院有本科生差额推荐名额1个。
2.申报条件 :
(1)学习刻苦,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无挂科情况;
(2)我校注册志愿者或者爱心公益类社团的成员,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志愿服务和爱心公益类活动,表现突出,获得“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优秀干部”称号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桂苑书香励志奖学金
1.奖项设置及名额: 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名额共20人,我院有本科生等额推荐名额1个。
2.申报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属于特别困难或困难型;
(2)在当学年未享受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他资助项目;
(3)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4)努力学习,积极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不及格课程,没有严重违纪现象。
(四)逸华励志奖学金
1.奖项设置及名额: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名额共70人,我院有本科生等额推荐名额3个。
2.具体申报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感恩意识强;
(3)学习勤奋,积极上进,上学年平均学分绩不低于80分,无不及格科目。
(五)长广励志奖学金、长光励志奖学金
1.具体申报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上学年无挂科;
(2)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不良嗜好。
2.长广励志奖学金奖项设置及名额:
共奖励40人;一等奖5名,4000元/人,二等奖10名,3000元/人,三等奖25名,2000元/人,我院有本科生差额推荐名额2个。
3.长光励志奖学金奖项设置及名额:
共奖励25人;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我院有本科生等额推荐名额1个。
(六)仙桥奖学金
1.奖项设置及名额:共奖励8人;一等奖3名,3000元/人,二等奖5名,2000元/人,我院有本科生差额推荐名额1个。
2.具体申报条件:
(1)认真参加学校和班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2)在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表现。
(七)黄永林学生文化创新基金章程
面向对象:所学专业为文史及综合类学科领域,并在文化创新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1.资助标准: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
2.资助名额:共奖励10人(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其中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5人。
3.推荐指标:我院有本硕博差额推荐指标1个,学院将综合本、硕、博报名情况决定推选人选。
(八)精诚励志奖学金
面向对象:在科研、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
1.奖项设置: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2000元。
2.资助名额:共奖励22人(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一等奖4人,二等奖8人,三等奖10人。
3.推荐指标:我院有本硕博差额推荐指标1个,学院将综合本、硕、博报名情况决定推选人选。
四、评审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学生申请
1.线上申请:学生个人下载填写《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社会类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其中朱友军奖学金学生同时以表格格式填写提交《朱友军奖学金信息汇总表》(附件2),桂苑之歌奖学金填写《华中师范大学“桂苑之歌”公益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学生填写好申报表后请进入学生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学生资助栏目(通过学校门户one.ccnu.edu.cn进入)于11月22日周一(含)前完成对应奖学金的线上申请,申报者须在系统中提交附件4(PDF版材料,需包括目录、申请表、支撑材料等,必须标注页码)。
注:相关附件下载链接:http://zizhu.ccnu.edu.cn/info/1071/4253.htm
2.线下材料提交:学生个人下载打印并填写申报表,同时打印PDF版材料,需包括目录、申请表、支撑材料等,必须标注页码),纸质版申报表和支撑材料请用夹子夹住即可,不要装订;并于11月22日周一(含)前交至田家炳楼4楼4-4-9信箱。
注:申报至学院时,每名同学只能选择1项社会类奖学金。
(二)学院推荐
学院拟于11月21日前完成线上审核与线下报送工作,各奖学金评审委员完成评审工作后,将在学生资助中心网站公示评审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申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表与PDF电子材料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请学生须根据各奖项评审条件提交支撑材料,未提交支撑材料或支撑材料不足导致评审被淘汰,学生资助中心不再另行受理材料增补要求;
(三)申请学生提交所有信息须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情节严重者,按《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管理办法》处理。
(四)本年度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他校级社会类奖学金的学生不得申报该奖项。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资助工作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7-67868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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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8日